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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老板占用农用地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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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9 来源:中山日报 2013-08-29 第 6800 期 A3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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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对一宗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阿金(化名)非法占用4800.6平方米基本农田作教练场,造成土地严重毁损。法院判阿金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7万元。据了解,该案是我市法院审结的首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40多岁的阿金是我市某驾驶培训公司经营者。2011年8月开始,阿金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横栏镇宝裕村一处农用土地4800.6平方米,用于兴建某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教练场,造成该土地严重毁损。经认定,上述土地均属于基本农田。 去年3月19日,市国土资源局对阿金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4800.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按非法占用土地面积4800.6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合计罚款144018元。后阿金对上述土地进行恢复原状并缴纳罚款144018元。今年1月10日上午,公安人员在教练场将阿金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阿金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损,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此外,阿金已将占用农用地恢复原状并缴纳罚款,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理。法院认为,阿金符合法律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遂决定对其宣告缓刑,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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