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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劝架却被诉 法官释法析理传播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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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8 来源:中国法院网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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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件因劝架而引发的身体权纠纷,原告撤回起诉,有效的弘扬了社会美德,传播了正能量。
今年5月底,原告郑某一纸诉状将被告李某起诉到法院,称被告李某将原告打得大小便失禁,因此住院5天,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五万多元。
被告并不认可原告说法,当时原告夫妻在店门口打架,事发时被告在旁边一店里工作,在店内其他员工的提醒下,被告出于好心去劝架,并没有殴打原告。该起纠纷公安机关已经做出处理,认为被告没有对原告实施违法行为。
在庭审中,原告情绪异常激动,时常打断被告的陈述,还大声哭泣,表示如果判决不满意将层层上诉。经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审查证据材料,查明原告的伤情与夫妻打架相关,被告确实是出于好心劝架的,遭原告反复纠缠,被告为摆脱原告纠缠,双方在肢体接触中致原告有轻微的挫擦伤也属正常。
综合查明的事实,承办法官认为被告没有要伤害原告的故意。于是,反复做原告思想工作,并释法析理。原告最终承认是因为另一起纠纷而迁怒于被告,希望承办法官帮忙调处另一起纠纷,如果调解成功,他将会撤回这起案件的起诉。
承办法官即与民一庭庭长约见了另一起案件的对方当事人,但是对方态度坚决,不同意原告郑某某的方案。承办法官将调处情况反馈给原告,原告也认识到自己如此处理问题方式不妥,遂向法院撤回了起诉。原告撤诉时说,尽管结果不如他意,但是他心服,他从心底敬佩承办法官精湛的业务水平和真正替当事人着想的办案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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