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车上商量婚事引发争执动拳脚
|
|
2013-10-23 来源:中山日报 2013-10-23 第 6855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
|
本报讯 眼见着就要走进婚姻殿堂,中山人阿明却因为在商量婚事期间与女友发生争执,后殴打女友阿丽致其重伤。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阿明有期徒刑六年。 阿明今年29岁,并打算与女友阿丽结婚。2013年3月2日下午4时许,阿明驾驶阿丽父亲的小车搭载她到自己家中吃饭并商量婚事。途中,两人因情感、家庭问题发生争吵,阿明用手掐阿丽的颈部,将她推到小车的后排座位并实施殴打。 阿丽被打后试图跳车,随后又被阿明拉回车内。阿明丧失了理智,手持汽车防盗锁向阿丽的嘴部、脸部、头部砸去。随后,阿明开车行至105国道东升坦背红绿灯处时,阿丽跳车求救,阿明驾车逃离现场。 后来,阿明将车停放在阿丽家附近,将作案工具汽车防盗锁、车钥匙及阿丽的手提包等扔进河后逃匿。经法医鉴定,阿丽右眼器质性损伤造成视力显著下降,视力下降达到盲目标准,损伤程度属重伤。3月22日凌晨1时45分许,警方在港口镇民新路北一出租屋将阿明抓获归案。 阿丽说,当天下午两人在车上谈论婚事时,她发觉阿明没有处理好与家人关系,又在车上听到阿明家人不许她去家里吃饭,加上其他感情因素,阿丽觉得自己被阿明欺骗,非常愤怒,于是用手拉扯阿明,还骂阿明是“废柴”,阿明被激怒后遂对她施暴。 法院认为,阿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结合其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法院作出上述判罚。
|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最新要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