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简介
法院概况
法院领导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退费公告
执行公告
摇选公告
法院文化
正义之光
宣传天地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三名被告人获刑1年8个月
2013-10-23 来源:中山日报 2013-10-23 第 6855 期 A11版
【
收藏本文
】
本报综合报道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2日对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胡佳武办公室被窃听窃照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熠、杨凡、刘阳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12年2月,被告人李熠、杨凡、刘阳密谋对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胡佳武办公室实施窃听窃照。自2012年3月13日起至10月2日止,被告人对胡佳武持续窃听、窃照。随后,三人将部分视频资料经剪辑后存放于MP4内,要挟胡佳武并提出个人政治待遇要求。胡佳武报案后,李熠、杨凡、刘阳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
打印
】【
关闭
】
最新图文
打官司怎么写起诉状?“满分攻略”来了!
聚焦!
中山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赋能知识产权保护 护航创新驱动发展
最新要闻
·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