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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人获刑1年8个月


2013-10-23 来源:中山日报 2013-10-23 第 6855 期 A11版   【收藏本文
  本报综合报道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2日对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胡佳武办公室被窃听窃照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熠、杨凡、刘阳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12年2月,被告人李熠、杨凡、刘阳密谋对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胡佳武办公室实施窃听窃照。自2012年3月13日起至10月2日止,被告人对胡佳武持续窃听、窃照。随后,三人将部分视频资料经剪辑后存放于MP4内,要挟胡佳武并提出个人政治待遇要求。胡佳武报案后,李熠、杨凡、刘阳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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