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买到问题产品拒付5万余货款
|
|
2013-10-24 来源:中山日报 2013-10-24 第 6856 期 A6版 【收藏本文】 |
|
|
本报讯 中山一厂家称货品有问题拒绝支付5万余元货款,被东莞一五金制品告上了法庭。双方对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僵持多月,抽样鉴定也因样品无法确定而搁置。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最终促成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达成和解。 廖先生在小榄投资经营了一间五金厂,2012起年开始,该厂先后向东莞某五金制品公司购买滚轴价值81696元,在支付30000元货款后,余款51696元至今未付。为此,东莞某五金制品公司将该厂及其投资人廖先生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尚欠的货款并赔偿逾期利息损失。 廖先生与小榄某五金厂认为,东莞某五金制品公司向其供应的滚轴不符合质量要求,因此拒绝付款,并申请对涉案的滚轴进行质量鉴定。经审查,小榄某五金厂提交的送货单及滚轴实物反映的型号与东莞某五金制品公司供应的滚轴一致,但当该院金锋华法官通知双方到小榄某五金厂对库存滚轴进行抽样、封存时,发现现场的滚轴除部分与东莞厂家供应的滚轴标识一致外,还存在其他标识的滚轴。东莞某五金制品公司拒绝进行抽样并明确表示不同意鉴定。廖先生则坚称现场所有库存滚轴均为东莞某五金制品公司的产品。由于双方难以区分哪部分是东莞厂家机器生产的产品,加上鉴定须缴纳高额的鉴定费用,双方争执不下。经过多次努力,法院最终顺利调解该起案件,确定由廖先生于今年10月30日前支付38000元给东莞厂家,双方就此了结案件纠纷。
|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最新要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