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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偷车牌敲诈车主得手一次获刑8个月



2013-11-20 来源:中山日报 2013-11-20 第 6883 期 A7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车牌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贴在后视镜上的一张字条:要车牌,请打电话13148535458。今年2月,西区连续发生9起卸人车牌敲诈勒索的案件,警方于2月28日抓获犯罪嫌疑人。记者昨日了解到,这9起敲诈勒索案的被告人曾某均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2月10日9时许,家住西区的邝先生准备开车出门,发现车牌不见了。车窗玻璃处留下了一张字条,卸车牌的男子要求他花300元“赎”回车牌。邝先生急着用车,便赶到柜员机,往纸条上提供的银行卡账号汇去了300元。
  和邝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8名车主,在同一个月份,他们分别在西区长洲西大街、岐江公园停车场、烟洲新村等地被偷走车牌,但无人给小偷汇款,部分车主选择了报警。西区警方接报后迅速锁定了嫌疑人,2月28日上午10时许,警方在东凤镇金怡南路现代网吧内将曾某均抓获归案,并缴获汽车车牌4副。
  法院认为,曾某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惩处。曾某均除了勒索邝某得手外,其余8宗敲诈勒索犯罪未遂,法院对该几宗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法院结合案情及曾某均的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罚。
 
记者张房耿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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