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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被炒鱿鱼砸坏公司5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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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3 来源:中山日报 2013-12-03 第 6896 期 A6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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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遭到公司开除,广西人梁某没有从自身总结经验,而是将怨气撒在了公司上。他乘坐摩托车跑到公司门前,持砖头将公司的5辆车砸坏。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9个月。 42岁的梁某是广西人,在中山打工。2008年11月他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刑10个月,2009年5月21日刑满释放。出狱后,梁某前往古镇一贸易公司打工,但因表现不佳遭到公司解雇。 今年5月14日晚11时40分许,梁某为报复公司,便乘坐摩托车持砖头将该公司停放在门前的一辆货车、一辆面包车的前挡风玻璃砸坏后逃离现场。 6月1日零时40分许,梁某再次乘坐摩托车来到公司门前,把3辆车的挡风玻璃砸坏。该公司因梁某砸坏 5 辆车的玻璃损失 6290元。 7月16日下午3时许,梁某在网吧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梁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梁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法院依法从重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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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世寅 郤海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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