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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使用中的电线三名“电老鼠”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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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5 来源:中山日报 2013-12-05 第 6898 期 A8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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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铁钳、裁纸刀、水果刀,四川人叶某等3人就是靠着这些简陋的设备盗窃使用中的电线。虽然事发后弃赃逃跑,他们还是被警方抓获。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3名男子有期徒刑2年3个月至3年不等刑罚。 今年4月1日凌晨,叶某、李某勇、董某科密谋盗窃后,携带铁钳等作案工具来到东升镇105国道附近,找到容易下手的电缆,叶某持铁钳盗剪外墙上正在通电使用中的铜芯电线(价值840元),董某科、李某勇则协助拉扯电线及望风。随后,该公司员工发现了3名盗贼并报警。叶某、李某勇、董某科弃赃逃离,在逃跑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认为,叶某、李某勇、董某科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叶某被判刑3年,李某勇和董某科则分获有期徒刑2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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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李世寅 吴艺明 记者张房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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