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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告获刑3年半


2013-12-10 来源:中山日报 2013-12-10 第 6903 期 A7版   【收藏本文
  据新华社电 河南省新密市法院日前对造成河南陕县多名官员死伤的“4·7”特大交通事故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分别判处2被告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4月7日,一辆载乘河南陕县6名外出考察官员的商务车在新密市境内发生车祸。除陕县国土资源局原纪检组长受伤外,车上其余6人,包括司机,陕县原政协主席,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旅游局局长,全部遇难。
  法院认为,被告人申金岭、白辉利的行为均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货车挂靠公司已对大部分被害人予以赔偿,可酌情从轻处罚。各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不过,两名被告人不服判决,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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