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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辞工后没钱花柜员机前两次抢劫


2013-12-18 来源:中山日报 2013-12-18 第 6911 期 A8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一名陕西男子辞工后没钱花,因被人抢过钱便产生了抢钱报复社会的念头。两次作案后,他被警方抓获。近日,被告人李某营被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4岁的李某营在中山打工,2011年8月21日凌晨零时许,他在南头镇将军村建设银行自动柜员机前,持刀威胁正在取款的何某文,逼迫何交出5000元后逃离现场。今年7月16日凌晨2时30分许,李某营又来到两年前作案的柜员机前,勒住正在存款的张某(女)的颈部,持刀逼迫张交出200元后逃离现场。7月18日,警方将李某营抓获归案。案发后,李某营主动退还张某200元,并获得谅解,但何某文的5000元无法追回。
  李某营称,他曾在2005年刚出广州火车站时被人抢走现金,后来在中山辞工没钱花了,便想通过抢劫报复社会。法院认为,李某营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法院结合其犯罪事实,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世寅 郤海英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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