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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货款汇错账号法官调解帮其追回


2013-12-18 来源:中山日报 2013-12-18 第 6911 期 A8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做生意用网银付款,一名陕西商人却不慎将应付给客户的1万余元款项汇到了他人账号上,追索未果情况下,他起诉到市第二人民法院。经该院黄圃法庭蒋伟成法官调解,商人李先生最终拿回了该笔货款。
  李先生因生意往来,需向客户支付货款10738元,他用网银办理客户付款时由于操作疏忽,不慎将应付客户的款项汇入账号数字极为相似的被告梁某玲(女,中山人)的工商银行账户。
  李先生通过该笔款项网银的操作流水号找到被告,希望对方能将款项退还,但遭对方拒绝,无奈之下把对方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10738元及利息。被告在庭审时通过委托代理人辩称,如果证明到账户上的钱是李先生的,她愿意将钱退回,但因怕缺乏还款凭证而产生纠纷所以没还,愿意接受调解。经法官调解,李先生拿回了10738元货款,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通讯员李世寅记者张房耿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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