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勾引已婚妇盗财10万男子获刑三年三个月
|
|
2014-01-29 来源:中山日报 2014-01-29 第 6953 期 A4版 【收藏本文】 |
|
|
漫画/解元杰
和丈夫感情破裂,阿芸(化名)的生命中很快出现了另一名男子。天真的阿芸以为可以托付终身,没想到成为情侣后,她的10万元现金竟被对方盗走。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朱某良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婚外恋一个月,女子欲为男友投资 2012年3月,阿芸在网上聊天,认识了一名叫朱某良的男子。40岁的朱某良是湖南人,在中山小榄务工。简单交谈几次后,双方互留了电话号码。阿芸说,朱某良经常在电话中和她聊天谈心,心无防备的她因当时已和丈夫的感情出现问题,正欲离婚并想再找其他人组建家庭。 在阿芸看来,朱某良看上去成熟稳重,是个不错的对象。2012年4月13日,朱某良邀请阿芸到小榄镇见面。阿芸到达车站后,朱某良驾驶一辆红色男装摩托车前去接她,当晚两人在一旅馆开房留宿。 同年4月22日下午,阿芸又来到小榄镇找朱某良,两人一起租住在小榄镇绩西文成路一出租楼。第二天,阿芸和朱某良逛商场的时候,还主动购买了一部1680元的手机给他。阿芸已完全放下防备,准备和朱某良一起过日子。 她提出愿出资给朱某良做生意,朱某良表示可买辆小车搞营运,利润五五分成。没过几天,朱某良带着阿芸到顺昌广场对面的车展会,挑中了一款价值11万元的小轿车并下了预订单。 ■负心男友盗财出走,还曾伤人获刑 阿芸准备用自己的存款为朱某良购买小车。2012年4月25日上午11时许,朱某良驾驶摩托车陪阿芸到小榄镇升平路的邮政储蓄银行提取了10万元现金。两人回到出租房后,朱某良将取回来的现金用红色胶带装着,放进一个黑色的袋子,再放回阿芸的手提包。 随后,阿芸到洗手间方便,出来即发现朱某良不见了。阿芸马上拨打朱某良的手机,发现对方已关机。意识到上当受骗后,阿芸向附近派出所报了案。2013年4月9日,警方在湖南省新晃县兴隆镇老晃城一旅馆将朱某良抓获归案。但阿芸被盗走的10万元已被朱某良在一年内挥霍一空。 法院经审理查明,朱某良并非老老实实的务工人员,他曾在2010年9月19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法院认为,朱某良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结合其犯罪事实,作出上述判罚。
|
|
本报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世寅 郤海英 |
【打印】【关闭】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最新要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