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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非法行医被判刑8个月


2014-03-11 来源:中山日报 2014-03-11 第 6994 期 A7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一广西籍男子在三角镇多次非法行医,被查处后屡教不改,最终获刑。近日,非法行医的被告人莫某被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刑8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莫某1967年出生,拥有大专文凭。2012年开始,莫某在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在三角镇的家中非法行医。2012年7月2日、12月5日,莫某先后两次因非法行医被市卫生局行政处罚。
  莫某没有吸取教训而是继续从事非法行医。2013年8月8日,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又一次在其家中查获莫某正非法行医,并当场查获药品1批。2013年9月9日,市卫生局对莫某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药品,并处罚款1万元。
  2013年10月21日10时许,警方将莫某抓获归案。莫某供述称,他来中山后行医内容主要为他人治疗发烧、感冒与肚子疼痛等。
  法院认为,莫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法院结合其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作出上述判罚。
 
通讯员李世 寅刘峰 记者张房耿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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