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聚焦 >> 正文
灯饰厂老板恶意欠薪


2014-05-09 来源:中山日报 2014-05-09 第 7053 期 A7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古镇一间灯饰配件厂陷入亏损,该厂经营者胡某某没能和员工坚守到最后,而是弃厂潜逃。5月7日,市第二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江苏人胡某某在古镇经营一间灯饰配件厂。2013年4月,胡某某因灯饰配件厂亏损,遂决定终止经营该厂并拖欠被害人谢某等5人工资共计59063元。同年4月28日,在未告知该厂员工、客户及未支付员工工资的情况下,胡某某驾车携货款弃厂逃匿,并断绝与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联系。
  同年5月6日、8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厂发出劳动监察指令书要求支付工人工资,胡某某仍拒不支付。后被害人谢某等人变卖了该厂的生产设备用于抵扣工资。同年11月6日晚,警方在北京将胡某某抓获归案。案发后,胡某某获得被害人涂某科的谅解。
  胡某归案后供述,因工厂经营亏损,加上他在江苏又欠下银行几十万元贷款,遂弃厂逃匿。5月7日,市第二法院对胡某某作出上述判罚。
 
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世寅 钟春连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打官司怎么写起诉状?“满分攻略”来了!
聚焦!
中山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赋能知识产权保护 护航创新驱动发展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