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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世男子点燃煤气引发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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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7 来源:中山日报 2014-11-27 第 7255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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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26日下午,市第二法院对一起爆炸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陆某桃因为厌世轻生,便在上班期间点燃煤气引发爆炸,造成自己和他人都受伤的后果。其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 22岁的陆某桃是广西人,在东升镇裕民社区一间摩托车车行任维修技工。今年2月25日下午5时许,陆某桃将自己反锁在该车行厕所内欲轻生。车行负责人发现后前去劝说,但陆某桃不愿意出来。 随后,陆某桃点燃卫生间热水器泄露的煤气发生爆炸,导致自己和他人受伤。陆某桃被炸伤后,又用菜刀砍伤自己的手部。警方接报后出动4辆消防车4辆和21名指战员赶到现场将爆炸引起的火情扑灭,并将陆某桃等人送医院救治(未羁押)。经鉴定,被害人何某友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告人陆某桃的尿液检出甲基安非他命阳性,怀疑吸食了冰毒。 昨日,市第二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陆某桃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这一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应依法惩处。法院结合陆某桃的认罪态度等,作出上述判罚。 ●案情点评: 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不仅给他人造成重大的生命财产威胁,最后也危害了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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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世寅 吴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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