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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被发现挥刀威胁男子被捕后获刑13年



2015-03-13 来源:中山日报 2015-03-13 第 7361 期 A7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一男子在小榄镇入室盗窃,被事主发现后挥刀威胁得以逃脱,但随后被警方抓获。该男子落网后还交代曾在2013年盗窃他人价值20余万元财物。3月11日,市第二法院通报,被告人司徒某茂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14年4月27日上午,家住小榄镇圆峰南路的郑先生回到家中,发现一名陌生男子手拿一个挂包从主人房出来,郑先生意识到该名男子是入室盗窃。“该男子看到我后便持刀向我挥动几下,并往楼梯处逃走,于是我立即躲进屋内将房门反锁并报警。”郑先生说。
  随后,郑先生清点物品发现1部手机被盗,还有手表、金戒指和相机等,共价值7320元,此外还有1个千足金帆船摆件、3枚戒指和1只银色金手镯、一条银色手链等无法核价的财物。
  入室盗窃者是24岁的司徒某茂,他在逃跑过程中被巡逻人员抓获。“当天凌晨4时许,我从围墙攀爬进一间住宅准备伺机盗窃。上午9时许,我进入该住宅三楼实施盗窃,走出房门时看到一名男子,便拿出背包内的一把匕首,冲该名男子挥舞了几下,该男子很害怕,我便趁机逃跑。”
  落网后,司徒某茂还交代了一起发生于2013年10月13日的重大盗窃案。当天,小榄镇翠盛路一处民宅被盗走相机、钻戒、钻石项链等案值23.95万元的物品,还有港币、美金等数万元现金。
  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司徒某茂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法院两罪并罚决定对他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世寅 甘英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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