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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3万余元拖欠一年男子还钱后仍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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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1 来源:中山日报 2015-06-01 第 7441 期 A5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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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持卡人陈某没想到,他用信用卡透支了3万余元,拖欠一年多后虽已归还,但仍被警方抓获并被法院判刑。记者近日获悉,市第二法院近3年来受理信用卡诈骗刑事案件40件,全部为恶意透支案件。其中,大部分被告人对恶意透支信用卡行为的违法性缺乏足够认知,甚至触犯刑法还浑然不觉。 陈某1976年出生,2007年申办了一张信用卡。陈某因生病及其他原因,其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通过刷卡消费、取现、虚构交易套现等方式,从信用卡透支使用共计30284.85元。 2012年1月15日起,银行多次向陈某催收透支款项,截至2012年11月14日,陈某除了拖欠本金外,拖欠利息、滞纳金及其他杂费达1.3万元。2013年3月15日,陈某向银行归还全部透支款息。 但是,陈某还是在2个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市第二法院认为,陈某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他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院结合案情,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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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世寅 陈健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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