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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


2024-06-19  【收藏本文


提起家庭暴力,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夫妻之间。其实,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打骂也属于家庭暴力。10岁的男孩小明(化名)因父母离婚恩怨遭受其父亲阿成(化名)家庭暴力。近日,市第二法院根据申请依法向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联合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最依赖的人却拳脚相向“我以为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我也是从小被打大的,不知道会犯法,这次真的是意外,导致儿子受了这么严重的伤,我真的很后悔。”庭审上,阿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深深的低下了头。

小明的父母半年前离了婚,小明随父亲一起生活,小明的弟弟随母亲阿美(化名)一起生活。生活中,父亲阿成常常将对孩子母亲的怒火发泄到小明身上,多次以管教为名对小明进行谩骂殴打,拳脚相向。最严重一次是导致小明头部、眼睛受到伤害。为了保障小明今后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612日,母亲阿美代小明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市第二法院黄圃法庭黄燕芳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安排于613日对该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进行不公开听证,为了从根源处化解阿成与阿美的婚姻家庭矛盾,法院采取“法院+妇联”的方式以合力化解家事矛盾,特邀黄圃镇妇联代表参加该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听证会。经过听证审查,申请人小明确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存在较大可能性,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据此,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当庭作出禁止被申请人阿成对申请人小明实施家庭暴力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并联合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对阿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阿成到黄圃镇妇女联合会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三次。

用一生去疗愈自己不幸的童年“我没有再打骂过儿子了,我觉得我们的亲子关系已经和好了。”听证会后,黄燕芳法官为有利于小明身心健康成长,决定在检察官和妇联干部的共同见证下,采用“法院+心理”方式,合力化解婚姻家事“法结”与“心结”。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小明的父母进行心理疏导并对阿成开展了第一次家庭教育指导。

亲子修复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你认为的修复好可能只是表象,要常常陪伴为孩子提供安全感,重新学会做爸爸。”心理咨询师在小明父母双方的交谈中敏锐的找到了问题和症结,运用专业知识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夫妻双方角色分配等角度进行了客观分析,逐渐纾解了双方当事人心中长期郁结的负面情绪,增进了相互的理解。“离婚不是一件失败的事,但因为离婚导致对孩子的伤害才是失败的事,家庭暴力不仅是违法行为,更是导致家庭关系恶劣的根源,和谐亲子关系是有效实施家庭教育的前提,不要让孩子用一生去疗愈不幸的童年。”黄燕芳法官则将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掰开揉碎”一点点向阿成进行细致讲解,并告知其家庭是温暖的港湾,是讲爱、讲关怀的地方,在子女教育方面要投入更多的耐心和温情,文明开展家庭教育,当好合格家长。

为孩子守护成长的晴空“一下午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能换来一家人带着笑容离开法庭,真好啊!”看着阿成一家四口一起离开的背影,大家纷纷感叹道。在承办法官、检察官、妇联干部和心理咨询师的合力配合下,小明父母从刚开始的两方水火不容,到现在气氛缓和,这套“组合拳”终见成效,小明父母已打开心结,虽已离婚,但为孩子健康成长,也愿放下恩怨,相互配合,做好孩子的家庭教育。

当家不再是温馨的港湾,如何守护孩子成长的晴空?承办法官黄燕芳表示:每个孩子都是需要被尊重的独立个体,他们享有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基本民事权利。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时,父母要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以恰当的方式引导、教育子女健康成长。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强教育指导,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

今年来,市第二法院受理家事案件438件,审结350件,调解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5次,人身安全保护令12次。今后,中山法院将继续采用“法院+心理+N”形式,针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法、理、情等方面进行教育引导,并在审理的过程中自然融入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实现家庭暴力从源头防范治理,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让家庭成为安全温暖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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