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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领料员偷锡条千余公斤


2010-08-13 来源:中山商报 2010-08-13 第 1812 期 A6版   【收藏本文
  商报讯 仓库领料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每次多领一点的方式,数月间竟达1000多公斤。前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黄远胜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黄远胜有期徒刑10个月。
  亨达公司证实,该司每月使用锡条约120公斤,每月生产线路板总产量135,000块( 日均 4500 块, 每块用锡0.000888公斤,日均4公斤)。2009年3月1日至11月20日共超出1070公斤。
  法院认为,黄远胜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黄远胜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能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单位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黄远胜有期徒刑10个月。

案情回放
  被告人黄远胜(化名)在任职中山市亨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浸锡工期间,利用负责从该公司仓库领取锡条熔化后用于生产的职务之便,从2009年2月开始,每天领取锡条时多拿两条,到下班时将锡条弄弯曲放在裤袋,带出车间放回宿舍。隔几天就一起以30元/公斤卖到联兴废品站。
  从6月底开始,黄远胜为加大盗窃量,特意搬出公司宿舍,每天多拿锡条数量达到5条。直至11月20 日一共侵占至少1100 多条锡条,总重量1059 公斤,价值人民币57,186元。11月22日,黄远胜在盗窃锡条时被发现。
  黄远胜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赃物均未能缴回,但其亲属代为退赃人民币2万元。
 
记者徐兵通讯员李世寅吴艺明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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