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特殊的工作关系,按摩女明月与一男客有了些许"暧昧",于是,明月提出与男友分手;于是,男友吃醋、怀恨、犹豫,最后将女友掐死在温柔乡里……
2010年1月,黄连冬与明月在陕西相识,不久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当时,黄连冬已经知道明月曾做过按摩技师,但他并不介怀,而表示“现在与我在一起,过去的事我都不在乎”。3月份,两人一起来到广东珠海找工作,未果。后在朋友的介绍下,明月来到中山某酒店重操旧业,当起了一名按摩技师,而黄连冬本人依旧待业。 由于工作关系,一个被称为欧总的男客人对明月有了好感,常常给明月发一些诸如约她一起出去玩之类的短信。偏偏这些短信又被黄连冬看见了,他认为这些短信有些暧昧,内心非常不舒服,就劝明月不要做这样的工作,但是明月没有听其劝告,反而产生了与黄连冬分手的想法。 4月18日晚,明月下班后,黄连冬来接她,明月就向黄连冬摊牌提出分手。黄连冬不肯,遂起了杀人之心。他当即去商店买了铁锤和软管,打算将女友锤死或勒死。 4月20日凌晨2点半,黄连冬与女友双双来到黄连冬在坦洲镇嘉惠路的出租屋内休息。看着甜蜜地睡在身边的女友,黄连冬的杀人念头动摇了。他整整犹豫了40分钟,还是下不了手,于是慢慢走进洗手间拿出剃须刀,在自己的手腕上刮了一下,但伤口不深,看着手腕溢出的血,黄连冬再也下不了手。 不经意间,黄连冬又拿起明月的手机翻看起来。当他看到明月与欧总的暧昧短信,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我自己死了,什么都改变不了,她最终还是会堕落。我不甘心。”于是再次决定杀死明月。 当天上午7时许,明月还在熟睡之中,黄连冬双腿骑在明月身上,用双手掐住明月的颈部,然后又捂住其嘴巴,导致其窒息死亡。在此过程中,明月曾向黄连冬求饶,大喊着“不要!不要!”但黄连冬没有理会明月的苦求,依然痛下杀手。 确认女友死亡后,黄连冬又认为明月的钱来得不干净,手机内也充斥着她与欧总的暧昧短信,便打烂了明月的手机,并把明月身上的800多元钱点火烧掉。此后,黄连冬又为明月穿好衣服。 上午9时许,他匆匆来到坦洲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庭审经过 8月1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黄连冬故意杀人案,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当天的庭审,死者明月的父母、弟弟均到场旁听。当法警押着被告人黄连冬出来时,明月的母亲情绪激动地骂他“混蛋”、“禽兽”。想起女儿的惨死,她当庭哭了起来。她明确表示放弃对黄连冬的民事索赔要求,只表示相信法院的判决。 在庭审过程中,黄连冬对自己杀害女友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在公诉人询问他如何杀害女友时,他沉默了几分钟,抹了抹脸上的泪水,才缓缓地说出自己杀害女友的过程。 黄连冬的辩护律师易小刚认为,对于公诉人指控黄连冬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但希望法庭量刑时予以考虑事实。第一,黄连冬的故意杀人罪属于感情纠纷,社会效应不是很大。第二,黄连冬在实施杀害行为过程中,曾经放弃过杀人念头,只是被女友的暧昧短信刺激,才坚定杀人之心,将女友杀害。据此要求从轻处罚。但公诉人回应说,黄连冬在女友求饶过程中并未理会,可见其杀女友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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