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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家属获赔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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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来源:中山商报 2010-09-09 第 1839 期 A8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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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西区尊尚会卡拉OK的两个“妈咪”吵架,并叫嚣要找各自的男友帮忙。前来消费的客人上前帮其中一个“妈咪”,并殴打另一个“妈咪”,最后反被该“妈咪”男友杀死(详见本报8月6日报道)。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民事部分进行调解。被告人家属获赔11万元,同时表示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一定程度谅解,请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判决。 据本案主审法官、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段文生介绍,被害人郑运伟虽然时常出入于娱乐场所,但其家境并不很好,家中有年近60岁的父母和一个10岁的女儿,妻子也在中山一个制衣厂打工。郑运伟死后,其家人的生计面临困境。 为了避免简单判决所带来的遗留问题,市中级法院着眼于解决受害方的实际困难,并考虑被告人的实际支付能力,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关系和谐的高度进行和解工作。经过多次调解,并考虑到郑运伟在本案中的过错,促使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属就赔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由3名被告人向郑运伟的妻子一次性支付11万元赔偿,其中,贺少林和何东梅分别支付5万元,刘小武支付1万元。 法院对于本案的调解工作也得到了社会的支持。何东梅所支付的5万元赔款,系由她的小姨向其在中山工作单位的老板借支的,以后一段时间,何东梅的小姨打工将只领取生活费,余款将用于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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