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投保30万元后伙同女友杀害前妻
|
|
2010-09-10 来源:中山商报 2010-09-10 第 1840 期 A4版 【收藏本文】 |
|
|
承接工程赔了钱,就与现女友密谋杀害前妻骗保险。这一策划周密、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日前在我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完毕,法院依法判处"杀妻骗保"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李长坤死刑,其他两名同案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死缓和13年有期徒刑。 昨天,记者从被告人李长坤的辩护人、广东卓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董良启处证实,李长坤已口头表示不上诉。目前此案仍处上诉期限内,判决尚未生效。
案情回放
泯灭人性导演“杀妻骗保” 李长坤是四川泸州人,1973年生。1995年开始,他在中山三乡、港口、古镇等地做建筑工多年。2007年1月,李长坤在泸州结识了一名女子邹华友。当时,邹华友在人保泸州公司工作。交往不过一周,两人就开始恋爱并同居。 2007年5月,李长坤在贵州习水承包了一个建筑工地,同年7月,邹华友辞去保险工作前往习水。由于工程让李长坤亏了本,邹华友的辞职也使他们的生活少了保障。2009年八九月份,邹华友就发挥她的“专业优势”,提出若购买重大疾病险和意外险,当这个人死后,其受益人就能获得一大笔赔款。当时,李长坤并未对此话题予以回应。
密谋:前妻成为骗保作案目标 2008年11月,李、邹二人回到泸州,并与邹华友的弟弟邹华富及朋友陈帝春合租了一套房子居住。闲聊时,邹华富也提起杀人骗保的话题。这时,李长坤主动提出其前妻张朝森是一个合适的作案对象。大家都无异议,于是开始商量实施细节。 2008年12月,李长坤找到前妻张朝森,骗说自己承包工程的老板的老婆是做保险的,希望张朝森到她那里买保险照顾生意。张同意了,但表示没有钱。 2009年1月5日晚,李长坤拿着借来的4000元钱交给前妻张朝森,让她去买保险。次日下午,李长坤把张朝森带到保险公司,买了5份康宁终身保险,交了3850元保费;买了2份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交保费300元。张朝森当场签字确认,至此其保额总计30多万元。 为何选择前妻下手?李长坤归案后说:“我知道前妻非常爱我们的儿子,她肯定会把保险受益人的名字写上我们的儿子。”而当时他们的儿子不过10来岁。因此,李长坤想,如果获得赔偿,他才是这笔钱的真正受益人。
杀人:雇人前往古镇作案 2009年2月,李长坤的前妻张朝森再次来到古镇某照明电器厂工作。同年6月,李长坤给朋友陈帝春打电话,让他马上回泸州商量。邹华友许诺:当初确定事成后由陈帝春和邹华富分得8万元,现在邹华富已病故,陈帝春一人仍可拿到8万元。 2009 年 6 月 17日,陈帝春拿着李长坤提供的4000元路费赶到古镇。按照事先商定的方案,由李长坤先给前妻张朝森打电话,谎称自己出事逃亡,不方便与其联系,自己的朋友会给她打电话。6月21日,陈帝春给张朝森打电话,说是李长坤已到广东,约张朝森晚上见面。当晚10点多钟,“我在驾校对面一个花木场路边等她,约30分钟,她单独过来了。见面后,我问她是不是李长坤的前妻,她回答‘是’,我说李长坤在前面黑暗处等她,并走在前面带路。当走到一个鱼塘边,我离张朝森大约1.5米,我突然转身,从右裤袋掏出弹簧刀,冲到张朝森身边,在她的脖子上割了一刀。她受伤后跌倒在地。我连续踢了她头部几下,见她还在喘气,就拉着她的双脚,将她拖到鱼塘里。”陈帝春如此供述作案过程。
归案:见到前妻惨状马上认罪 2009年6月22日上午9时许,村民在海洲民乐云蛇氹鱼塘边发现一类似人的物体,而鱼塘边的路上有血迹,马上报警。警方赶到后确认是一具女尸,于是发出协查通报。经张朝森工作单位的工友确认了死者身份。 调出张朝森的电话记录,发现从6月21日下午5时56分至晚上11时29分,她与前夫李长坤的手机有多次通话与短信记录,通过技术手段,也锁定了其他被告人。 2009年6月26日,公安机关以办理张朝森的火化手续为由,通知李长坤到古镇海洲派出所而后实施抓捕。当李长坤看到张朝森的惨状时,马上和盘托出整个犯罪计划。与此同时,警方统一行动,分别在重庆市和泸州市抓获陈帝春和邹华友。
■法院判决 三被告人一审分获死刑、死缓和13年徒刑 法院认为,李长坤主动提出以前妻张朝森为作案目标,又指使并出资让陈帝春到中山杀人,且一直通过电话催促其下手。案发当天,李长坤还打电话给前妻让她出来见陈帝春,可见李长坤是本案的策划人和指挥者,对犯罪后果起到了主要作用,一审依法判处其死刑。 陈帝春积极参与密谋,并直接实施杀人行为,手段极其凶残、主观恶性极大、后果极其严重。但考虑到他是受李长坤的指使犯罪,作用稍次于李长坤,在量 刑时应有所区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邹华友利用曾在保险公司工作的便利,安排人员为张朝森买保险,并计划在杀死张朝森后负责处理索赔事宜。但她在本案中处于次要地位是从犯,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对话律师 金钱让他泯灭人性 就本案相关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李长坤的辩护人、律师董良启。 记者:作为律师,你和李长坤有较多的接触,你认为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律师:我觉得他在这个事情上一直都处于矛盾状态,每走一步他都在犹豫。遗憾的是,最终他对金钱的追求战胜了他对法律的敬畏和对亲情的眷恋。 记者:李长坤对杀死前妻的行为是否感到后悔? 律师:我想他真心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抓捕后及庭审现场,他在三个方面表现出这种悔罪心理:如实供述罪行并检举揭发同伙;庭审时痛哭流涕,深感 自己的行为对儿子造成的伤害;一审判决书送达时,他的第一反应是不上 诉,愿意以死弥补自己的过错。 记者:你了解李长坤和前妻的儿子目前的状况吗? 律师:听说由李长坤的哥哥代为抚养。
|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最新要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