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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无照电动车致双胞胎女儿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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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6 来源:中山日报 2012-08-06 第 6412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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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酒后驾驶无牌照电动车,导致自己双胞胎女儿死亡,四川一男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近日,被告人阿刚(化名)被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处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15日晚6时35分许,被告人阿刚酒后驾驶二轮电动助力自行车搭载被害人阿怡、阿语(均系阿刚的女儿,殒年3岁)行至阜沙镇阜沙村六队永盛街7号门口路段时,因驾车失控致车辆倒地后滑入路边的河涌,导致阿怡、阿语溺水死亡。肇事后,阿刚留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 阿刚回忆称,自己在事发前喝了一瓶啤酒,在驾驶电动车路过事发地点时,遇到一小孩从右到左横穿公路,其躲避时导致车辆倒地,三人一起跌入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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