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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顾客涂辣椒油以排毒为名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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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7 来源:中山日报 2012-09-07 第 6444 期 A9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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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一群先往顾客脸上涂抹辣椒油,再谎称为顾客排毒的美容院股东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逮捕,昨天,这宗发生在小榄镇盛丰社区美容院的强迫交易案在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1年9月开始,罗某和老乡阿梅等七人先后出资在我市小榄镇盛丰社区盛丰商业步行街C067 卡店铺投资经营“欧莱雅康雪”美容店。店铺开张后,由罗某等4人在店外派发宣传单张,以免费试用产品为由将被路人詹某等多名女子骗到该店,再由阿梅等4人以美容师的身份,以帮詹某等人免费测毒为由,在其额头和脸部涂抹辣椒油便红且辣痛后,谎称詹某等人额头和脸部有毒,并威胁、恐吓其如果不进行“排毒”、“解毒”服务,即会出现溃烂等问题,以此方式强迫多名被害人接受其服务,收取高额的服务费,共获利人民币5万多元。 2012年3月23日下午,被告人阿梅等7人在工作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同年3月25日,被告人罗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破案后,被告人罗某等8人家属已向詹某等多名被害人共退赔人民币496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等8人无视国家法律,以威胁手段多次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上,罗某等8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合议庭决定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对罗某等8名被告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当庭供述称,他们使用的所谓“排毒胶囊”每一颗成本仅1元,通过上述强迫交易的手段每天可获利1000多元,至案发共获利5万多元。 罗某君等8名被告人均当庭否认有对被害人实施殴打等暴力手段,而据其中一名被害人陈述称,当其被诱骗至美容店后拒绝接受“美容师”的付费服务时,曾遭受“美容师”抓头发、扇耳光的殴打行为而被迫接受高价服务。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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