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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双氧水泡牛筋销往麻辣烫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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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6 来源:中山日报 2012-11-06 第 6504 期 A6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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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东升镇一名初中文化的湖南籍女子通过工业用烧碱和双氧水兑入水中以浸泡干牛筋,后将制作好的牛筋销往麻辣烫店获取非法利润。半年多时间来,制假者冯某燕竟制售约5吨问题牛筋。她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违法所得1.3万元也被追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始,居住在东升镇的冯某燕在其住处经营无证食品加工点,将工业用烧碱和双氧水兑入水中以浸泡干牛筋,后将制作好的牛筋销往中山小榄镇、佛山顺德区容桂镇、大良镇等地麻辣烫店,获取非法利润。 5月28日下午3时30分许,公安人员在该食品加工点抓获冯某燕,当场缴获牛筋1819.34公斤、工业用烧碱25公斤及双氧水30公斤。至2012年5月,冯某燕共销售通过上述方法制作的牛筋约5000公斤,从中获利约人民币1.3万元。 冯某燕在庭审时供称,自己知道添加的氢氧化钠、双氧水对身体有害,不能直接食用,为了增加水发牛筋体积和提高色泽度,才添加这些材料。她认为,通过漂洗能将危害降低,所以她不认为制作出来的牛筋有毒有害。冯某燕还称,她平时都吃自己加工的牛筋,感觉没有什么不良反应才敢把牛筋卖出去。冯某燕在庭上表示非常后悔并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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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李世寅 郤海英 记者 张房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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