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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胎就不还债?女子状告昔日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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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5 来源:中山日报 2013-03-25 第 6643 期 A4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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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男友叶华(化名)的事业,福建女孩陈小霞(化名)义无反顾地向亲朋好友借债13 万余元。然而,发现自己意外怀孕后,小霞才发现叶华是一名已婚男子。小霞如梦初醒,要求叶华还清债务,但叶华却提出“不打胎就不还债”的无理要求。无奈之下,小霞将昔日男友告上法庭。 1992年出生的陈小霞2010年下半年在东升镇和河源龙川人叶华邂逅。当年,叶华刚刚在东升镇成立一间橡胶制品厂。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并在几个月后开始同居。 陈小霞回忆称,叶华因办厂经济困难,从2011年2月14日开始向她借钱。小霞向家人和亲戚东凑西借,前后共借给叶华13万元。 随后,小霞发现自己怀有身孕,但叶华却高兴不起来。此时,小霞才发现叶华其实是一名已婚男子。 小霞和叶华的关系开始恶化,并结束了同居关系。小霞多次向叶华催讨欠款,只拿回4万元,剩余9万元未予清偿。叶华在一次电话通话中要求,小霞要先把胎儿打掉,剩下的钱他才愿意偿还。心灰意冷的小霞录下音,向市第二法院起诉昔日男友,要求叶华立即还清欠款及利息。 叶华在庭上辩称,他和小霞的纠纷是由于双方同居关系破裂而引发的。“同居生活的典型标志就是双方在经济关系上不分彼此,一方为同居生活所进行的投入在没有明确是借款的情况下都不能算作借款。”叶华说,小霞和他同居生活期间并没有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也不存在口头约定,所以不存在民间借贷事实。叶华没有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据予以反驳。 小霞则向法院提交了银行卡转账记录、录音资料等证据。 法院认为,叶华对借款一事矢口否认,但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而小霞提供的证据和她的诉求相互印证,可以证实叶华尚欠陈小霞借款本金9万元的事实。叶华应立即清还欠款。此外,法院没有支持陈小霞要求叶华支付利息的诉求。 一审败诉后,叶华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就在中级法院审理该案期间,叶华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和小霞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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