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摩托撞上小客车两醉驾司机获刑
|
|
2013-06-25 来源:中山日报 2013-06-25 第 6735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
|
本报讯 中午喝酒后开车上路,摩托车撞上小客车,两名司机都被验出系酒后驾驶。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两名司机作出一审判决,两人均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 59岁的四川人袁某洪是火炬开发区某五金厂一名员工。今年2月14日下午3时50分许,袁某洪喝了半瓶啤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行至小榄镇广源南路与文成西路交会处时,与谢某平驾驶的小客车发生碰撞,袁某洪受伤倒地。 随后,警方在小榄人民医院将袁某洪查获。经鉴定,袁某洪驾车时静脉血液中乙醇 (酒精)含量为138.8mg/100ml。经交警认定,袁某洪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故中驾驶小客车的谢某平也是四川人,也是火炬开发区一家五金厂的员工。当日中午,谢某平与他人吃饭时喝了3小杯白酒和1杯啤酒后,开车外出为晚上吃饭定餐,后与袁某洪相撞。 谢某平驾驶机动车时静脉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108.7mg/100ml。经交警部门认定,谢某平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案发后,谢某平已赔偿袁某洪人民币5000元。法院针对两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
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世寅 吴艺明 |
【打印】【关闭】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最新要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