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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欠薪放火烧老板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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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4 来源:中山日报 2013-07-04 第 6744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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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板拖欠工资,连州小伙黄某华本可通过向劳动部门投诉的方式解决,但他在一气之下做出了不明智的举动——放火烧老板的车。黄某华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记者昨日从市第二人民法院了解到,黄某华被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实,黄某华的遭遇并非个案,外来工遭欠薪,该如何正确维权? 24岁的黄某华初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后来在小榄一家电子厂找到了一份月薪2300元的工作。黄某华说,厂老板赖某宏拖欠了他一个月工资,多次追索都没有结果。黄某华称想出口气,就拔开亲戚的三轮摩托车汽油管,接了约200毫升的汽油装在矿泉水瓶里,打算烧了赖某宏的车。 2013年3月4日凌晨5时许,黄某华携带装有汽油瓶来到东凤镇赖某宏的住宅门前路段,持砖头砸烂赖某宏停放在该处的小客车车窗,后将汽油倒入该车内并用打火机点燃。放火后,他自己拨打电话110、119称有火警。黄某华不想殃及无辜,还在现场观察了一下火势,然后才去当地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小客车和车内的板物料共损失2万余元。 法院认为,黄某华以放火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法院结合其犯罪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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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世寅 陈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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