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观中山 >> 正文
女子偷百元巧克力被判刑1年9个月


2013-09-10 来源:中山日报 2013-09-10 第 6812 期 A4版   【收藏本文
  抢劫案的犯罪主体大多数是男性,但市第一法院昨日向媒体通报的一起案件中,一名女子居然跑到超市抢了价值100 多元的巧克力。原来,今年春节将至时,谭某娟在超市偷得两袋巧克力。被超市防损员发现后,她将对方咬伤并逃跑,后被抓获。谭某娟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她被判有期徒刑1年9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25日下午2时许,谭某娟来到石岐区大润发超市。她来到销售糖果的地方,用购物塑料袋装了三袋徐福记巧克力放到购物车上,然后推车离开。到了二楼,谭某娟趁人不注意就将其中的两袋巧克力放到其带来的黑色挎包里,另外一袋就塞进外套里面去。一系列动作完成后,她假装打电话想要离开现场。正当谭某娟准备走出门口的时候,超市防损员林某和主管上前拦住谭某娟,不让其离开。谭某娟见势不妙,想用力甩开但无果,就用力咬伤防损员林某的左手(经鉴定,林某的伤情属轻微伤)。谭某娟挣脱后逃到一楼,被赶来的派出所巡逻人员拦住并带回派出所。破案后,缴获的赃物(2574克散装巧克力,价值173.48元)已发还给超市。
  法院认为,谭杏娟在实施盗窃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惩处。
  通过翻查其案底,法院发现谭某娟还因犯抢劫罪于2003年被广东省曲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8年经减刑后刑满释放。法院结合谭某娟是累犯,从重判罚其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谭某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近日维持原判。
  
 
本报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刘香霞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坦洲法庭:架起湾区“同心桥”,港澳同胞同赏“好枫景”
他们喜提“红本本”
车放车位,我住哪里?
中山中院发布《中山法院涉水污染治理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审查报告(2022-2024)》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