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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团伙贩毒逾17公斤五名主犯昨被判死刑


2013-10-12 来源:中山日报 2013-10-12 第 6844 期 A1版   【收藏本文
  昨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宣判大会,14名被告人获刑。记者付希华摄

  从数千公里的北方身背百万现金到中山、东莞购毒,毒品藏在鞋盒、玉石毛料内通过物流运输……犯罪分子贩毒、运毒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也越来越隐蔽。10月11日,市中级法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宣判大会,14名被告人因参与运输、贩卖毒品获刑,3个犯罪团伙的总贩毒数量达到了17.39公斤。因为贩卖、运输冰毒数量极大,3个犯罪团伙的5名主犯被判死刑,2 人被判死缓,1人被判无期,其余被告人分获12年以上有期徒刑。
  携带120万现金购毒
  藏在皮鞋盒运往辽宁
  2011年11月,在三乡镇一家皮鞋店迎来了一位奇怪的客人。该名男子挑选了5双运动鞋,并让店主兰女士帮他挑了15双运动鞋。不久,该名男子拿了5个已经用透明胶布包装好的运动鞋盒过来,并委托店里帮忙打包。打包好后,该男子又称没空,让兰女士的丈夫江先生帮他去三江物流公司将打包好的20双运动鞋发到辽宁省营口市,并给了江先生 100 元车费。11 月28日、12月2日,该男子又分别用同样方法寄出鞋盒。
  兰女士留意到,虽然顾客拿过来的盒子和店里的鞋盒大小相同,但却比店里装了鞋子的鞋盒重。皮鞋店的夫妇俩没想到,他们屡次帮忙寄出的鞋子,里面竟暗藏毒品!
  同年12月3日,该贩毒团伙落网,屡次到店里贩毒的人叫易桂祥,是辽宁人。易桂祥在2011年11月初,带着全某柱用背包各背着60万现金,从辽宁营口到东莞、中山购买冰毒。在东莞贩毒期间,易桂祥通过一名叫“兵哥”的男子认识了在中山贩毒的黄文平,随后他开始和黄文平合作。
  2011年12月2日晚上黄文平在中山沙朗的一间加工厂,安排手下先后将4包共重1 公斤的冰毒卖给易桂祥,易桂祥支付了他30万元并提出还要0.5公斤。次日凌晨,黄文平从陆丰市购毒后返回中山。警方先后将易桂祥、全某柱等抓获归案,当场从其租住房间查获冰毒6720.35克;警方抓获黄文平后,在其加工厂查获冰毒2050.65克。
  法院认为,易桂祥、黄文平出资购买毒品,联系毒品交易,并纠集指使同案人参与贩卖、运输,且毒品数量大,均系起主要作用的主犯,依法均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法院对两人判处死刑。其余团伙成员全某柱获判无期徒刑,蔡某贵、黄某钊分获有期徒刑15年、12年。
  6公斤冰毒藏玉石毛料内
  两名主犯被判死刑
  在11日的宣判现场,还出现了4名女被告人的身影,年龄最小者仅28岁。这个贩毒团伙共7人,均是四川籍。法院查明,被告人曾尚平、刘闯等人从云南省购买毒品海洛因,然后将毒品藏于掏空的玉石毛料内通过物流公司托运回中山。
  2011年12月初和中旬,曾尚平、陈某、陈某灵和陈某英仍然合伙出资在云南瑞丽购买毒品海洛因共18块,然后由陈某、陈某灵、肖某珍在瑞丽购买玉石毛料,将毒品藏于掏空的玉石毛料内并用胶水粘好,再通过物流公司托运回中山。2011年12月中旬,被告人刘闯事先与毒贩联系后,指使李某容携带毒资到云南瑞丽向毒贩购买毒品海洛因5块,然后用同样办法把毒品运到中山。
  2011年12月29日,陈某、陈某灵到中山市西区天邦货运场领取所托运的玉石毛料时被警方抓获,当场缴获毒品18块,净重6296.9克。2012年1月8日,警方将第二批玉石毛料查获,当场从玉石毛料内缴获毒品海洛因 5 块,净重1726.68克。涉案的贩毒人员相继落网。
  今年10月11日,主犯曾尚平、李闯被判死刑,陈某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陈某灵被判无期徒刑,作为从犯的肖某珍、陈某英、李某容分获13年至15年有期徒刑。
  贩卖冰毒近600克
  累犯被重判获死刑
  在11日的宣判大会上,惠州人何育财是3个贩毒团伙里数量相对最轻的,595.78克冰毒,但他因为累犯被从重处罚,获判死刑。
  2012年8月17日,石岐警方抓获一名贩毒女子黄某妹,黄某妹随后供出上家是惠州市惠东县的何育财和何某锋,并表示愿意协助把该两人抓获。当天晚上7时,黄某妹致电何育财,提出购买1公斤冰毒。何育财当晚凑到近600克冰毒后,和黄某妹约定每50克1万元交易。
  次日上午,何育财带着何某锋,将重约600克冰毒放置于轿车副驾驶座椅底下前往中山交易。当日下午 3 时许,何育财、何某锋到达石岐区富逸装饰广场附近后被警方抓获,车内缴获的毒品净重595.78 克,甲基苯丙胺含量为 78.2%。
  47岁的何育财并非首次贩毒被抓获了。2006年4月,他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惠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1年1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刑1年3个月,同年8月29日刑满释放后,何育财又干起了老本行,并于2012年8月18日再次落网。
  法院认为,何育财是主犯且是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判决何育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从犯何某锋获刑15年,并被处罚金5万元。
 
记者张房耿付希华通讯员李志金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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