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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非法持枪防卫过当男子一审获刑10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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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1 来源:中山日报 2013-11-01 第 6864 期 A8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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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本报A6版《劝架反遭追杀男子拔枪杀人》一文报道了一起争议案: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枪罪和抢劫罪对被告人卢鸣(化名)提起公诉。辩护律师与公诉人在庭上就卢鸣的行为属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抢劫罪是否成立展开激辩。10月30日,市中级法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卢鸣被判防卫过当、非法持枪获刑10年半,他目前还没有提起上诉。 ■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2012年5月10日晚,被告人卢鸣和卢建华(化名)在港口镇的路边见情侣吵架,卢鸣上前调解反遭对方追砍,慌乱中拔枪射击致一人死亡。卢鸣的辩护律师何再认为,罗某等人手持匕首、铁棍等对卢鸣进行不法侵害,卢鸣为自保向天鸣枪示警,仍不能制止对方。逃跑途中卢鸣胡乱往后开枪,主观上没有杀死或伤害对方的故意,综上应认定卢鸣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责。 公诉方则表示,卢鸣是在对方实施伤害过程中出于防卫而开枪,但刀具棍棒和手枪比起来,枪支危害性更大,卢鸣当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开枪打死人属防卫过当,仍构成故意杀人罪。 ■男子两罪必罚获刑十年半 法院认为,卢鸣在逃跑途中开枪射击时与被害人相对距离很短,极有可能造成对方伤亡的后果,但卢鸣放任这一后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和防卫过当,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10月30日,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卢鸣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持枪罪,但因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依法减轻处罚,卢鸣两罪获刑10年半;卢建华犯窝藏罪,获刑1年7个月。接到判决书后,何再律师认为该案的防卫是否属于防卫过当还存在疑问,他仍倾向卢鸣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卢鸣表示暂没有意见,还未提起上诉。另卢鸣被判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罗某家属丧葬费、交通费等共计33619.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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