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观中山 >> 正文
嫖客拒付嫖资遭抢劫


2013-11-20 来源:中山日报 2013-11-20 第 6883 期 A7版   【收藏本文
  澳门籍男子李某灏到卡拉OK 厅消费,后找了一名陪酒女并与之发生性关系。在李某灏到旅馆开房期间,多名男子冲入房间对他实施殴打,后抢走现金、首饰等共计1万余元。这起案件发生在2009年12月的坦洲镇,该团伙多名成员落网后均被判刑。记者昨日了解到,今年初落网的两名团伙成员已被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刑3年9个月。
■案件回顾:嫖客旅店内遭人抢劫
  2009年12月16日晚8时许,李某灏和朋友从澳门来到坦洲镇娱乐场所喝酒,并让赵某安排两名女子陪他们喝酒。赵某安排了花名叫“杨杨”和“小青”的两名女子。次日凌晨,赵某来到卡拉OK 房间内,看到只有李某灏的朋友和“小青”在玩,他也打不通李某灏的电话。
  李某灏的证言显示,当晚唱完歌后,他和“杨杨”来到坦洲镇一家旅店开房睡觉。没多久,他就听到服务员叫开门。李某灏打开门后,八九名男子冲入房间并合力将他推到墙角,其中一名男子用陶瓷杯砸他的头部,其他人则用拳头殴打李某灏头部、胸部和背部。
  随后,该伙人又把李某灏放在椅子上的衣服搜了一遍,抢走钱包、两部手机后还将他戴着的白金项链扯断,该伙人迅速带着三陪女一起离开。李某灏追出房间向对方要回一部手机,其中一人扔回了一部手机给他。没多久,楼下一名开摩托车拉客的男子来到旅店,将钱包和证件交给李某灏,但钱包内只剩身份证和信用卡,钱包内的人民币2300元、港币10000元和澳门币10元均被抢走。
■被告人:嫖客不给钱还不让人走
  案发1天后,警方在珠海抓获涉案人员郑某、姚某红、唐某六、李某平,4人均被判刑。今年1月底,陈某和丁某芳被警方抓获,5月31日被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同案犯唐某六的供述及辨认笔录,当晚他们在坦洲镇一酒店喝酒到次日凌晨零时许,郑某接到一个电话后,称他的朋友“杨杨”卖淫后,嫖客拒付嫖资并不让“杨杨”离开。“杨杨”让他们一起前去教训该嫖客。
  郑某等8人一起来到该旅店406房后,敲开门看到一名赤身裸体的男子,于是质问该男子为何不付嫖资,并将该男子推到墙边殴打,后将男子的财物抢走。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丁某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使用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在庭上辩称,他没有实施抢劫,他与华某已先行离开了现场。丁某芳则辩称,她当时是应邀去帮忙,并不知道是去抢劫,也不知道其他人抢到什么财物。
■法院判决:被告人已构成抢劫罪
  陈某、丁某芳是否与其他同案犯构成抢劫共同犯罪?经法院查明,李某灏的陈述可以证明,案发时八九名男子对他殴打抢走财物的作案持续时间短,且离开现场时迅速。该旅店房间狭小,陈某和丁某芳应当知道同伙实施了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
  此外,同案犯郑某、唐某六、姚某红、李某平均供认他们和陈某、丁某芳作案后一起参与分赃。因此,法院认为陈某、丁某芳在案发时对同伙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应当知情,并实施了殴打被害人、参与分赃等行为,具有抢劫共同故意,构成抢劫共同犯罪。
  法院一审判陈某、丁某芳犯抢劫罪,判处两人分获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各处罚金4000元。
 
本报记者张房耿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坦洲法庭:架起湾区“同心桥”,港澳同胞同赏“好枫景”
他们喜提“红本本”
车放车位,我住哪里?
中山中院发布《中山法院涉水污染治理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审查报告(2022-2024)》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