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覃志凌) 广西宜州市一个“粉仔”(吸毒人员)欲向家人要钱购买毒品,在遭到拒绝后竟然持枪威胁家人,家人被迫报警求救,由此牵出一桩非法持枪案。近日,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这个粉仔因非法持枪而被判刑。
2013年7月15日,吸毒人员莫哲毒瘾难耐,向妻子要钱购买毒品,妻子不同意给钱,两人因此发生争吵,莫哲的父亲去劝架,毒瘾难耐的莫哲竟然拿出一把手枪威胁父亲和妻子。2013年7月20日,莫哲到父亲家中逼迫父亲要钱,父亲被逼无奈叫儿媳打电话报警,后公安人员在莫哲的卧室内查获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及两发子弹。
经鉴定,被告人莫哲非法持有的仿“六四”式手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
2013年8月22日,被告人莫哲被逮捕。2013年12月23日,被告人莫哲被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莫哲违反我国枪支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枪支一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莫哲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莫哲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等的规定,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莫哲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莫哲非法持有的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两发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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