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卢学知) 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安乡中年男子陆抚怀疑妻子与同村男子阿谋有不正当关系,愤而将阿谋年近古稀的老母亲强奸,4月25日,陆抚被环江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现年42岁的陆抚,性格暴躁,横行霸道,平时不爱和别人交流,总是感觉有人要伤害自己,他还怀疑本村的男子阿谋与自己的妻子有不正常关系。2013年10月26日15时许,被告人陆抚看见阿谋年近七旬的老母亲蒙某某在玉米地里劳动,见该地四处无人,便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蒙某某发生性关系。事后,陆抚为安抚被害人,丢下5元钱便逃离现场,对被害人蒙某某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奸淫妇女,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陆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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