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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人结伙杀工友骗100多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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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8 来源:中山日报 2014-08-08 第 7144 期 A12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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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报道 7日上午,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伟兰等21名被告人故意杀人、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张伟兰等五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其余被告人分获不同刑罚。据此前报道,这是一个专门制造“矿难”杀人骗赔偿的团伙。截至案发,造成4人死亡,骗来赔偿180余万。 张伟兰、徐城德、赵俊等21被告人,除4人为云南省巧家县人外,其余大部分均为四川省通江县人。 法院查明:张伟兰、赵俊等人多年在矿山做工,对矿业的生产、管理及运行规则等情况较为熟悉。为骗取巨额钱财,分别结伙,以打工为名,先后将4名同乡骗至河北武安、涉县一带铁矿,利用在井下干活之机,将被害人杀死,伪造矿难事故假象,后冒充死者亲属诈骗矿主巨额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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