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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运穿山甲出车祸露了馅

男子获刑3年并处罚金20万

2015-01-08 来源:中山日报 2015-01-08 第 7297 期 A8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高速路段发生交通意外,警方赶到现场时,小货车司机不知所踪,车厢内的“乘客”竟是21只活体穿山甲。原来,两名男子去年6月受雇偷运一批穿山甲到深圳,途经中山时出了交通事故露了馅。昨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了该案的判决结果。
  经审理查明,朱某和王某(另案处理)受人雇请,将一批穿山甲由广西运往广东深圳。2014年6月4日晚10时许,该车途经中山广澳高速北行55KM+200M 处时发生交通事故,朱某与王某弃车逃离现场。警方赶到现场后,在该车内缴获活体穿山甲21只(共价值35070元)。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涉案的穿山甲为印度穿山甲,属于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被列入 《濒危野生动物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2014年6月18日,朱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近日,市中院依法对朱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刘一慧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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