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观中山 >> 正文
伙同抢劫小车司机17岁少年获刑2年


2015-06-12 来源:中山日报 2015-06-12 第 7452 期 A6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年仅17岁的少年吴某为谋财,伙同他人抢劫蓝牌车司机。6月10日,市第二法院对吴某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吴某1998年出生,是贵州人。2014年12月3日晚9时许,吴某伙同杨某(另案起诉)携带西瓜刀、水果刀等工具窜至广州市洛溪桥附近,佯装乘坐被害人熊某驾驶的蓝牌车到中山市城区。
  当该车行至三角镇京珠高速出口约1公里路段时,杨某用水果刀割伤熊某的右上臂及右手食指、中指(经鉴定为轻微伤),吴某亦用西瓜刀威胁熊不要反抗,两人劫得熊的现金571元后逃离现场,但随后就被抓获。
  市第二法院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他犯罪时未成年,认罪态度好,法院于近日对他作出上述判罚。
 
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世寅 郤海英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打官司怎么写起诉状?“满分攻略”来了!
聚焦!
中山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赋能知识产权保护 护航创新驱动发展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