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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调戏女性遭责骂后还动粗


2015-06-25 来源:中山日报 2015-06-25 第 7465 期 A5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因在人群中调戏了几名女性,30岁的吴某被对方责骂后动起了手。吴某和两名同伙持棍棒将对方打伤后逃离现场,他在4个月后被警方抓获。记者6月24日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吴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年9个月。
  2014年4月24 日凌晨2时50分许,吴某及周某、“鸡仔”(均在逃)在小榄镇大信新都汇必胜客餐厅对开停车场出口看见几名年轻女子。吴某等人遂调戏女子徐某和黎某,遭到徐某甲责骂。于是,吴某等人遂持木棒打伤徐某、徐某甲、吕某后逃离现场。
  经鉴定,徐某、徐某甲和吕某的损伤程度分别为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和轻微伤。2014年8月24日,警方在深圳市公明街水果批发市场附近将吴某抓获归案。吴某对自己参与伤人的行为供认不讳,但认为他应是从犯,而且对方带有侮辱性的言语对引发案件具有一定责任。
  今年3月,市第一法院结合案情,一审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他随后提起上诉。市中院二审认为,这起伤害案是吴某首先调戏徐某甲及黎某引发,在双方发生言语冲突后,吴某即与同伙共同持木棍殴打被害人一方,因此被害人一方对引发案件并没有过错。
  此外,吴某挑起事端并积极参与持械殴打对方,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所起作用并非次要,而且造成2人轻伤、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可见吴某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近日,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谢欣然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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