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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认妻子有“外遇” 男子捅死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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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来源:中山日报 2015-10-23 第 7585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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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蔡文强 在东莞经商的江西人张先生到中山古镇一间KTV 唱歌,下电梯后却被一名男子误认为是其妻子的“外遇”。争执中,该名男子持刀将张先生捅伤致死。这起刑事案件发生在去年10月13日凌晨1点。被告人徐某华去年年底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记者10月22日从市中院了解到,在徐某华家属赔偿死者家属16万元后,他终审被判无期徒刑。 ■男子争执中捅死陌生人 被告人徐某华25岁,是湖北武汉人。2014年10月13日凌晨1时许,徐某华得知其妻子吴某某在古镇镇六坊银泉酒店KTV 唱歌后,前往该酒店一楼侧门等候。不久,吴某某等人与江西人张先生等人乘坐同一部电梯先后走出酒店侧门。 徐某华误以为吴某某与张先生等人一起喝酒,遂携带单刃水果刀上前质问并打了吴某某一巴掌。随后,徐某华与张先生发生争执并相互打斗,徐某华持刀捅刺张先生胸腹部数刀后逃离现场,张先生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当日下午5时许,徐某华在古镇被公安人员抓获。徐某华归案后,他的家属代他向死者家属赔偿经济损失11万元。去年12月24日,徐某华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期间,徐某华的家属又向法院交来赔偿款5万元。 徐某华在东莞做生意,当日是来中山跟客户喝酒却丢了性命。他的去世,留下两个才十岁大小的儿子和六旬双亲。其父带着两个孙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94万余元。 ■控辩双方各执一词 徐某华在法庭上辩称,他在和妻子争吵过程中,张先生先指责并追打他,他才回到车中拿刀与张先生打斗。“当时和我老婆一起下电梯的人群中有一名男子指着我骂,于是我们就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打斗,打了约两分钟后我们被拉开。”徐某华说,他和妻子准备开车离开时,那名男子又冲过来打他,他就从车里拿出了刀子。 徐某华的辩护律师认为,死者张先生在遇到纠纷时采取了过激行为,对激化矛盾具有过错。此外,徐某华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他的家属已代为赔偿死者家属11万元,他们请求对徐某华从轻处罚。 不过,徐某华和他的辩护律师的辩解,却和其妻子吴某某的证言不吻合。“我和朋友到了一楼后门后,徐某华很生气地朝我走过来,还问我跟后面的人有什么关系,对方的人可能以为徐某华在骂他们,其中一名矮胖男子还和徐某华发生肢体冲突,他们拉扯了几秒钟后我将徐某华拉开,这时我看到那名矮胖男子腹部在流血。” ■被告人一审获判无期徒刑 近日,市中院开庭一审该案。法院认为,包括徐某华妻子吴某某在内的多名证人均证实,该案是因徐某华误认为死者一方与其妻子一起饮酒,并先指骂死者一方而引发。因此,张先生对引发本案及激化矛盾不存在任何过错行为。 此外,徐某华虽然供述是他持刀捅刺了张先生,但直至庭审阶段仍辩称是张先生先辱骂并殴打他,他才到车上拿刀捅刺对方的。徐某华的辩解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明显是在推卸责任,他显然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认罪态度一般。 法院在民事赔偿方面支持了张先生的家属近3万元丧葬费和1万元交通费、误工费等诉求。但是,精神损害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法院予以驳回。 鉴于徐某华的家属已代为赔偿16万元,已超过法定赔偿数额,市中院据此驳回了张先生亲属的诉求。近日,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对徐某华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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