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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惯犯屡次到花店盗窃名贵花木


2015-10-28 来源:中山日报 2015-10-28 第 7590 期 A7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一名惯偷出狱后不思悔改,把行窃之手伸到了花店里。今年1月底至2月初,被告人李某荣两次作案共在花店盗窃价值共计2万余元的名贵花木。10月27日,市中级法院通报,李某荣终审获刑1年2个月。
  今年1月31日中午12时50分许,在小榄镇竹源花卉市场盆景区经营花档的麦女士发现,店内3棵“黑骨香”树木(共价值3800元)不见了。她随后向警方报案。第二天,该花卉市场另一家花档也发生失窃案。张女士被盗走的4棵“黑骨香”树木案值达到了1.8万元。
  警方经过侦查,锁定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李某荣。2月4日,李某荣被抓获归案。麦女士被盗的3棵树木都找了回来,张女士被盗的只找回了3棵,还有一棵不知所踪。原来,李某荣有多次作案前科。他分别在2008年因盗窃罪获刑10个月,2011年因盗窃罪获刑10个月。
  今年9月7日,市第二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宣判。李某荣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刘颖清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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