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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期货涉案2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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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 来源:中山日报 2015-11-12 第 7605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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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伙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深圳使用网络电话冒充知名公司诱引客户投资,非法经营期货数额高达264万多元,中山西区多名投资人被骗。记者昨日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该团伙4人均被判犯非法经营罪,两名主犯分获5年有期徒刑并分别被处15万和10万元罚金,另两名从犯分获2年和2年半有期徒刑。 ■非法经营期货,3 个月涉案264万余元 2013年5月至8月间,湖北武穴人李某文聘请高某海、谢某、何某在深圳市租赁办公场所,在未取得期货经营的专门许可和资质的情况下,使用网络电话显示虚假电话号码,通过拨打被害人的电话和使用QQ 聊天的方式非法经营期货。 该团伙冒充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回访客户为名,推荐他人使用湖南沃赢商品贸易有限公司的 “沃赢特色农产品电商平台”进行投资交易,从中获取提成。过程中,李某文向有投资意向的客户发送沃赢平台的安装软件,并指导客户如何在沃赢平台、越西县荞缘土特产食品平台上进行交易。 涉案期间,李某文、高某海参与非法经营数额共计2646476元。谢某参与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449000元;何某参与非法经营数额共计602299元。高某海等三人随后落网,该团伙头目李某文在逃。2014年12月17日,李某文在湖北被中山西区警方抓获归案。 ■为逃避处罚,员工都把责任推给老板 今年4月14日,市第一法院对高某海、谢某、何某犯非法经营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高某海作为经理助理被认定为主犯,获刑5年被处罚金10万,谢某和何某被认定为从犯,谢某获刑2年半被处罚金2万,何某获刑2年被处罚金3万。8月26日,该团伙负责人李某文一审获刑5年并被处罚金15万元。 该案一审宣判后,4名被告人中的3名都提起上诉。高某海称,他只是受聘于老板李某文。他不知道沃赢公司从事的是非法期货交易。而且,高某海作为打工者,只是听从老板的安排,他在共同犯罪中不是主犯。 谢某也把责任推给了老板李某文。他称自己只是听从安排向客户打电话询问是否有投资意向,如果有意向则交给其他人员跟进。他只收取提成工资,对老板是否参与非法期货交易等情况不了解。 ■法院终审判决,4人分获有期徒刑 市中院二审认为,高某海等人身处深圳,却使用网络电话显示虚假上海号码跟客户联系,可见,高某海、谢某、何某作为正常的成年人,采用这些手段欺骗客户投资,并在短时间内分得数额可观的提成,犯罪故意显而易见。 而高某海作为老板下一级的经理助理,负责将涉案的投资软件发给客户,教授对方如何进行投资并跟进。同案人何某还证实他刚进公司时,是高某海向他讲解工作流程并教其如何与客户交谈、吸引对方投资的。因此,高某海在共同犯罪中积极主动,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应按他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 而李某文上诉称公安机关采用不正当手段诱供高某甲、谢某及何某,该三名同案犯的证言不可采信,不足以证明他非法经营。市中院认为,同案犯的供述与证人的证言、案内证据相互吻合、相互印证,足以证实李某文伙同他人非法经营的事实。目前并无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在询问三名同案犯时存在诱供等非法取证的情形。近日,市中院驳回几名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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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刘颖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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