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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庭书记员调解 索薪少女喜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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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0 来源:中山日报 2015-12-10 第 7633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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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河南少女小屈工作的沐足店停业,老板石某安拖欠其工资3200元,去年12月29日,小屈将沐足店和老板石某安告上法庭,但小屈因没有和沐足店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流水等证明,一审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今年8月,小屈再次走上了追讨劳动报酬的诉讼之路 (详见本报8月18日A7版、11月26日A6版)。12月3日下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石某安委托朋友将所欠的工资3240元送到法院,双方办理了收款手续,小屈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 小屈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自2014年2月起,开心足沐阁未能按时发放工资。原审中由于小屈年龄小,没有相关法律知识,在审理中,将农历当成公历,导致法院认为小屈的说法存在前后矛盾,在一审中驳回了小屈的诉讼请求。原审庭审后,小屈经常去找石某安,经多次寻找催促,石某安签下欠条,承诺会在2015年8月支付工资。之后石某安得知了原审判决处理结果,就不再履行支付拖欠工资的承诺。小屈拿着石某安签下的欠条,作为新证据在二审时向法院提交,请求法院依法改判。由于被告中山市石岐开心足沐阁和经营者石某安经本院传票传唤没有到庭,为了进一步核实该案事实,法院决定于12月3日再次传唤该案当事人开庭审理。 该案的书记员梁华乔负责向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开庭传票。在送达传票过程中,梁华乔向石某安打电话,了解核实收到传票的情况。石某安称其在外地,并不清楚传票的收取情况,还质问为何又发传票。梁华乔于是向其进行解释,并了解欠薪的事情经过,抓住时机,向石某安讲明欠薪的法律后果。通过梁华乔的调解,石某安电话回复同意支付小屈的欠薪。 12月3日下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石某安委托朋友将所欠的工资3240元送到法院,双方办理了收款手续。小屈一边数钱,一边连声说“谢谢”。收完欠薪办理好撤诉手续后,小屈稚嫩的脸上仍难掩兴奋之情,轻快地几乎跳着走出了审判法庭。她表示,今后将多学习法律知识,最重要的是,工作之前一定要与用人方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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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刘柯源 通讯员刘颖清 梁艳凤 陈婉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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