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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毒贩昨日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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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0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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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3月9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贩卖各类毒品共10多公斤的毒贩李卫东执行死刑。 2013年11月始,李卫东大量购进毒品后藏匿于其居住的石岐区某街道402房,并自行或指使林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贩卖毒品牟利,同时还指使何某(已判刑)乘车到广州市增城区购买毒品后带回来。 李卫东的贩毒行动被公安人员掌握并盯上。2013年12月6日一早,李卫东到广州市增城区购买毒品回中山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并当场查获“K粉”6981.32克。 随后,公安人员来到李卫东的住处,将在该住处吸食毒品的何某、林某等人抓获,并当场缴获毒品一批(冰毒2459.84克,“K粉“2347.12克,摇头丸256.26克,大麻7.57克),以及手机等作案工具。 据李卫东供述,由于自己染上严重毒瘾,无法解决毒资问题才以贩养吸。他辩称,涉案毒品没有流入社会,没有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市中级法院认为,李卫东无视国家法律,结伙贩卖、运输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其中,李卫东在毒品共同犯罪中,负责联系买家,指使他人贩毒,并收取毒资,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2014年12月2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卫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李卫东上诉,省高级法院依法审理后于2015年7月1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3月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市中级法院依法对李卫东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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