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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外卖小伙强奸女友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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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9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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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7日,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一宗涉及抢劫、强奸等罪名的刑事案件。26岁的湖北男子石某川2013年9月至12月期间,先是伙同他人将朋友洗劫一番,后以叫外卖的方式打劫了送货上门的小伙。此外,石某川还冒充女友名义约出了女友的闺蜜并实施强暴。石某川一审二审都辩称自己无罪,法院最终结合诸多证据判令他犯抢劫罪、强奸罪,并于近日终审对他判刑13年半。 ■以聊天为由,伙同他人洗劫朋友 2013年9月3日晚,王先生来到妹妹在西区某社区的出租屋内。不久,他接到了朋友石某川的电话。石某川在电话中说要找他聊天,于是他就叫石某川上楼坐。当晚11点多,石某川来到出租屋和王先生闲聊。后来,石某川叫来朋友“小宇”(身份不详,在逃)。三人闲聊一会后,“小宇”突然将王先生按倒在床上,而石某川马上用一把匕首架在王先生脖子上。 随后,两人用透明胶纸捆住了王先生的双脚,并封住了他双眼和嘴巴,用扎带把他双手反绑在凳子上,还用一个胶袋将他的头套住。他们从王先生身上搜出2100元现金、一部手机和一串钥匙。 石某川逼问王先生后得知,那串钥匙是王先生位于西区住处的房门钥匙。两人商量后决定由“小宇”看守王先生,石某川则拿着抢来的钥匙来到王先生的住处,抢走房内的财物,并搜到两张银行卡。回到原处后,石某川逼迫王先生说出银行卡密码,后持抢得的银行卡在柜员机取走600元并逃离现场。 ■以外卖为由设陷阱,持斧头砍刀抢劫 第一起抢劫案发生后,西区警方立案侦查。仅过了两个月,又一起抢劫案发生了。2013年11月17日晚上9点多,阿国(化名)接到一名男子的外卖电话,说让他送一包烟到西区某小区。阿国打算送烟上门时遇到朋友阿发(化名),于是两人一起去送货。 到了小区楼下后,阿国独自上楼去送货,阿发则留在楼下等他。阿国把烟送到后,对方居然不给钱,他为此在楼上待了一段时间。在楼下等待良久的阿发打电话给阿国,阿国在电话里却叫他上楼。 让阿发大吃一惊的是,他上楼后刚进房门,两名男子手里拿着斧头和砍刀对他进行威胁,并叫他们交出全部财物。随后两名男子用手铐将阿发拷在窗户上,把阿国的双手用电线绑住,并将两人的眼睛和嘴巴用胶布封住。随后两人一共被抢了现金约200元以及2部手机。 事后经被害人辨认,实施这起抢劫案的其中一名男子正是石某川。 ■发微信设骗局,强奸女友闺蜜 一个月后,石某川把罪恶之手伸向了女友的朋友。2013年12月16日上午9点多,石某川冒充他的女友“薇薇”发微信约钟某 (女)到西区某小区房内聊天。钟某应邀而至后敲门,躲在房内的石某川趁其不备,从门里伸出一只手将钟某拖进房间。 石某川用事先准备好的一块布把钟某的头蒙上推倒在床上,接着又用被子盖住钟某的上半身并压住她的头。因为钟某极力反抗,石某川对她使用了电击器,再用手铐将钟某的双手反手拷在一起,并用胶布缠住她的眼睛,随后强暴了钟某。 过后,石某川打开手铐把钟某关进衣柜,用被子将衣柜的门缝封住。钟某感觉石某川离开后才从衣柜出来,并从阳台逃出后报警。钟某称,因为胶布没有缠紧,她看到对方是一名男子,头上戴了一顶黑色太阳帽,脸上涂成黑色。经她辨认,该男子就是石某川。 ■被告人两罪并罚终审获刑13年半 2014年9月28日凌晨,石某川在湖北随州市某电玩室被公安人员抓获。原来,石某川还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5年4月,石某川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石某川对一切指控都予以否认。 他辩称去王先生住处,是王先生本人给的钥匙,授意自己去拿“神仙水”(软性毒品)。此外,石某川提出自己和钟某之前就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两人是以500元达成交易,他还否认警方搜出的电击棒是他的。 法院查明,王先生的陈述以及监控视频都证实了石某川在案发期间进入过王先生的房间,而且他离开王先生的房间与王先生银行卡被取钱的时间仅差38分钟,时间紧密连接,足以证明这是一个连续的抢劫过程。另外,均有多项证据证明钟某并非自愿与石某川发生性关系。 2015年11月9日,市第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石某川犯抢劫罪、强奸罪获刑13年半。王某川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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