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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长时间不安排考试 学员愤而起诉拿回学费


2016-04-13 来源:中山日报 2016-04-13 第 7758 期 A7版   【收藏本文
漫画:蔡文强

  4月1日起,中山市全面实行汽车驾考自主预约,学员的考试时间将不再由驾校来调配。这一消息对于正在中山学习驾考的学员来说可谓极大利好。不过,早几年有的驾校学员学车难、考试难引发的纠纷依然留有手尾。一年多以前,公路驾校三乡分公司多名学员因安排不上考试也退不了款,后把该分公司、负责人和公路驾校公司告上法庭。4月12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了这一系列纠纷的终审判决。
驾校分公司练车难考试难,引发百余学员维权
  中山市公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1994年成立,是中山老牌驾校之一。2008年8月,中山女子李某杏在三乡成立了公路驾校分公司,并领取了营业执照。2009年开始,李某杏和香港籍男子李某荣分别与公路驾校公司签订了多份《承包经营合同》。
  两人以各自名下的自有车辆作为培训用车,挂靠公路驾校公司名下以分公司名义营业。李某杏、李某荣按照公司规定支付学员管理费及预付受理费用。合同期限是到2013年12月31日止。
  随后,李某杏、李某荣两人以公路驾校三乡分公司名义对外招收学员,进行小汽车驾驶技术培训。实际经营主要由李某荣负责。在经营期间,由于招收学员较多,安排学习和考试时间长、周期长,部分学员报名一年多都没有安排学车和笔试,引发了众多学员不满。
  2014年底,百余名学员纠集分别到所在地三乡镇政府、信访办及三乡交通运输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解决继续安排学车或退款,引发了较大规模的闹访事件。同时,学员们向三乡镇白石派出所报案。警方随后对李某荣立案侦查。
承包合同早已到期,总公司该不该担责?
  由于公路驾校三乡分公司事发后依然没有解决退款,也没有安排学车考试,钟先生、湖南人徐先生、广西人覃先生和湖北人毛先生等部分学员向市第一法院起诉,要求公路驾校公司、公路驾校三乡分公司、李某杏、李某荣连带退回所交学费及经济损失。
  公路驾校三乡分公司此次纠纷,有多少学员涉及其中?法院调取了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从2014年9月1日始,陆续向三乡警方报案称在公路驾校三乡分公司报名学车遭遇诈骗的受害人员共137人,涉案金额达134.7万元。2015年2月27日,公路驾校公司在中山多家报纸刊登了声明,称公司与李某杏、李某荣的承包合同到2013年12月31日已经结束了,期满后也没有续期。期满后,李某杏、李某荣不得以公路驾校三乡分公司的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与公路驾校公司无关。
  承包合同虽然结束了,但是公路驾校三乡分公司营业执照还在有效期内。截至案件一审庭审辩论终结时,公路驾校公司没有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该分公司营业执照及登记。如今,公路驾校三乡分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李某荣涉嫌刑事犯罪,分公司培训工作已陷入停顿。公路驾校公司该不该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总公司被判为学员“埋单”
  公路驾校公司认为,如今李某荣已经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为由立案侦办的。根据先刑后民的审判原则,学员状告驾校的系列案应该中止审理,待刑事案件结案后再恢复审理。公路驾校公司从没有收过钟先生等人的学费。
  而且,总公司没有刻制、启用“中山市公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白石分教场”的印章,这个印章的内容与 “中山市公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三乡分公司”的名称也不符,公路驾校已经就此以伪造印章罪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了。因此,公路驾校公司不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杏、李某荣与公路驾校公司签订的 《承包经营合同》虽然在2013年12月31 日已到期了,但公路驾校三乡分公司营业执照还在有效期内。李某荣的行为仍代表公路驾校三乡分公司,即使李某荣刑事罪名成立,亦不影响学员与公路驾校三乡分公司教育培训法律关系的认定。
  由于公路驾校三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公路驾校公司是其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公路驾校公司对于公路驾校三乡分公司应向学员退还培训费,负有直接清偿责任。
  2015 年底,法院一审判令公路驾校公司三乡分公司和公路驾校公司退还相关学员学费。公路驾校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系列案判决已陆续生效。
 
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刘颖清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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