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 日下午,小榄镇东区金菊花园红绿灯处一辆面包车着火。小榄消防中队火速赶赴事故现场,经过10分钟的紧张救援,成功处置险情。事故造成面包车被彻底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 通讯员刘海摄
昨日,一辆正在博爱路上行驶的货车,车厢的货物忽然掉落下来,刚好砸中了后面行驶的小汽车。 记者黎旭升摄
郭某彬除了把赌博账号提供给黄某耀外,还提供给了魏某、张某、陈某等人。这些人接受他人投注并上传至网络赌博账号,开奖后与其结算输赢并收取提成,累计接受投注金额超过300万元。 本报讯 4月11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了一涉案金额达300万元的网络赌博案判决。以广东揭西人郭某彬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坦洲镇提供网络赌博账号接受他人投注,两年时间涉案赌资超 300 万元。2015年11月,该团伙成员悉数被判刑,主犯郭某彬和黄某耀提出上诉,近日被市中院驳回。 这一犯罪团伙最初接触六合彩赌博的是郭某彬和黄某耀。2012年3 月开始,郭某彬雇请了林某接受他人投注,然后交由同伙黄某耀“坐庄”,林某从中每期收200元报酬。时至2014年4月,黄某耀从郭某彬处取得网络赌博账号,他继续雇请林某以电话等方式接受他人投注的同时,开始招募下级代理。黄某耀通过网络赌博账号下注,开奖后由林某与郭某彬结算。黄某耀从中“抽水”并给予林某甲每期200元的报酬。截至2014年底被抓获时,黄某耀、林某的累计接受投注金额共计2259290元。 与此同时,郭某彬除了把赌博账号提供给黄某耀外,还提供给了魏某、张某、陈某等人。这些人接受他人投注并上传至网络赌博账号,开奖后与其结算输赢并收取提成,累计接受投注金额超过300万元。其中,张某接受投注额共计258910元;陈某接受投注额共计76233元。 警方调查发现,该网络赌博团伙的下线呈金字塔结构。累计接受25万余元投注的张某,他也提供网络赌博账号给自己的下线“新鸿佳老板娘”、“胡彬”等人投注。有时接受他人投注后,他也自己“坐庄”。 2014年11月27日,郭某彬、黄某耀等15人在坦洲镇被警方抓获。经核实,这15人中有两人有犯罪案底。河南人魏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在2009年被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判刑3年。中山人梁某曾因犯抢劫罪于1995年被原中山市人民法院判刑4年。此外,该团伙里还有两名女性,分别是广东普宁人张某和中山人黄某。 2015年11月,市第一法院对这起开设赌场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郭某彬在案中是主犯,其余人员是从犯。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郭某彬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100万元;黄某耀获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魏某获刑3年半并领罚金10万元。其余犯罪成员分获缓刑。 郭某彬和黄某耀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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