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观中山 >> 正文
花近亿元拍得土地拖了数年无法过户


2016-06-07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本报讯 为江滨绿苑项目土地未能过户问题,中山锦标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6000余万元国家赔偿。昨天,该案在市中院举行听证,但没有得出结论。
  2011年9月20日,锦标公司通过拍卖方式,竞得市中院委托拍卖的江滨绿苑楼盘项目,拍卖价为9383.4944万元,锦标公司按时足额缴纳成交款及佣金。但由于无法办理土地过户手续,至今,锦标公司仍未能拥有该楼盘。锦标公司认为,市中院的行为已导致其巨额损失,经粗略核算,总额达6076.6903万元,因而提出国家赔偿。
  昨天的听证会主要围绕市中院是否有过错及锦标公司的实际损失展开。
  锦标公司委托代理人称,锦标公司缴纳近亿元款项未能得到土地。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市中院因盛兴集团提出执行异议而发函市国土局,要求国土部门停止办理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导致案件停止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市中院的该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省高院的执行裁定,也撤销了市中院叫停过户的错误执行行为,且确认《函》违法。
  随后,法官一一询问了6000余万元赔偿要求的依据。锦标公司代理人对此一一做出了解释回答。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打官司怎么写起诉状?“满分攻略”来了!
聚焦!
中山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赋能知识产权保护 护航创新驱动发展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