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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竹签弹入邻桌粥内引发斗殴最终酿出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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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0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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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生效判决。这起命案发生在黄圃镇某烧烤店,因为一支竹签,邻桌双方大打出手,最终致一人死亡。警方根据现场遗留的一串钥匙抓获多名嫌疑人。该案最后一名涉案人逃亡两年多后落网,近日被判无期徒刑。 2013年11月 30 日凌晨1点多,湖北人蔡某与陶某、邹某发、邹某礼等人在黄圃镇某烧烤店吃夜宵。期间,蔡某不小心将一支竹签弹到了坐在隔壁桌的岑某、罗某等人的粥里。罗某勃然大怒,并大声责问蔡某等人。 蔡某马上走过去道歉,邹某发也走过去倒酒表示歉意,但他却在倒酒时不小心将啤酒倒在岑某等人手上。怒火中烧的罗某使劲把酒杯砸在桌子上,并责问邹某发是什么意思。此时,站在邹某发身后的陶某立即用一个啤酒瓶砸向罗某头部,坐在座位上的蔡某和邹某礼见状也冲了上去。罗某被打后也拿啤酒瓶砸向对方。 争执中,蔡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往罗某身上和头部一通乱捅,又捅刺了罗某的同伙岑某,然后带着匕首逃离了现场。在烧烤店围观的群众立即跑出去打电话报警。留在现场的罗某头破血流,岑某则不幸当场死亡。经鉴定,罗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案发后,警方在勘查现场时发现一串怀疑是犯罪嫌疑人遗留的钥匙。随后,警方发现该钥匙能打开某出租屋,并在该房内找到陶某的证件和照片,于是在该出租屋楼下伏击守候。当天中午1点多,陶某回到出租屋时被当场抓获。 随后,陶某协助公安机关在附近出租屋内将邹某发和邹某礼抓获归案,被抓获的涉案人员后来都被判刑。2015年10月16日晚,警方在深圳市将蔡某抓获归案。据了解,蔡某曾在2004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一年半。 市中院审理认为,蔡某在这起案件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法院结合案情,于近日判处蔡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蔡某没有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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