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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刚开银行卡骗子就找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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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2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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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未离身、U 盾未遗失、密码未泄露,小榄镇的孙先生却被人转走近5万元。这起存款盗刷案件发生在2014年4月。为了这笔莫名其妙的损失,孙先生打了两年官司。记者昨日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由于孙先生轻信他人更改手机预留号码,而且将他的银行卡、身份证信息轻易泄露,由此导致的损失最终由孙先生本人承担。 ■一场“官方”代办信用卡骗局 孙先生是广东廉江市人,住在小榄镇。2014年4月23日中午12时42分,孙先生在招行小榄支行办了一张借记卡,并办理了网银U 盾,预留的是156开头的手机号码。但在当天下午3时19分,孙先生向招行小榄支行申请变更,改为了开头为132的预留手机号码。 对于这个举动,孙先生后来是这么解释的。在申请招行卡后,他接到一个自称招商银行职员的人发来的手机短信,他按该短信所载电话号码联系了对方,对方称可帮他办理高额信用卡,但要求他更改招行卡的预留手机号码以方便核实信息。孙先生认为,银行卡已设置了密码并申领了U 盾足以保障资金安全。因此他随后把预留手机号码改为对方的132开头的号码。 2014年4月25日,孙先生又向另一银行申领了一张卡号尾数为9693的借记卡,预留的手机号码也是132开头的手机号码。当天,有人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平台将招行卡账户内的存款49990元转账至一支付宝账户后,又转至孙先生的另一银行卡账户,再由该账户分别转至“邓杰”、“曾海连”的账户。 当日下午,孙先生发现账户存款被转走,随后向招商银行变更回原来的手机号码。孙先生随后起诉到法院,要求招行小榄支行赔偿他本金49990元及相应利息。 ■一宗耗时2年的索赔官司 孙先生称,这个支付宝账户都不是他开设的。他起诉到法院后,招行小榄支行曾经协助他向支付宝索赔。2015年6月23日,支付宝公司向招行小榄支行出具了一份《说明》。经支付宝公司查询,孙先生的账户名和身份证号都是他本人,这笔49990元的转账是从招行卡转到了关联的另一银行卡。支付宝一方没有过错,拒绝赔偿损失。 孙先生后来为何要新开另一张银行卡?他在法庭上解释说,他在改完预留手机号后,又根据对方的要求申领了另一银行卡,还根据对方的要求,将他身份证、招行卡、建行卡拍照发给对方,并将新卡的密码也提供给对方。他认为,新卡里面没钱,招行卡的密码也没有透露,因此是安全的。 招行小榄支行也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法院一审认为,这近5万元转账是孙先生将身份证、招行卡、建行卡及密码都发送给他人,并变更了预留手机号码,导致他人利用他信息及预留的手机号码开通了支付宝账户并绑定了招行卡,最终导致他资金的损失,孙先生自身存在严重过错。 去年底,法院一审驳回了孙先生的诉求,他随后提出上诉。近日,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终审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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