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信息公开 法观中山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观中山 >> 正文
刺伤人踢警车

一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年8个月

2016-07-26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本报讯 两名男子在KTV 发生口角,一方不想惹事,想偷偷从后门溜走,却被另一方男子连追带刺。警方将追刺他人的男子带回派出所检查时,该男子还挑衅警察、损坏警车。因故意伤害罪,这名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事因两名男子都认识同一位女性。2015年8月14日晚上,小郑和朋友陈红(女,化名)等人到古镇镇一家KTV 唱歌。期间,陈红得知其男性朋友虢某也在该KTV 另一房内,出于礼貌便到虢某那边陪喝了几杯,然后回到原来包房。不久后,虢某走进小郑等人的房间想将陈红拉走,还破口大骂,由此,小郑与其争吵并发生拉扯。
  KTV 保安闻讯赶到后,将虢某强行拉走,也劝小郑为避免报复,早点离开。小郑不想惹事,于是打算从后门溜走。这时却发现虢某拿着一把弹簧刀带着一班人紧追上来。虢某踢了小郑一脚,并将小郑按倒在地。拉扯中,小郑的左手被刺伤。保安赶来将二人拉开,但虢某不听劝,继续持刀追赶小郑,再次追上并再次刺伤小郑。
  接报的公安人员赶到现场时,小郑已被送院治疗,于是将虢某带回派出所处理。没想到,到了派出所,虢某不仅不配合调查,还出言挑衅警察并用脚猛踢警车,造成一定损坏。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郑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踢坏的警车损失价值为人民币3030元。
  据了解,虢某曾因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获刑5年,并于2013年9月18日刑满释放。2016年4月21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虢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院近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首份调查令,破解仲裁取证难题
府院联动,一场面向行政执法人员的示范庭审
擅自变更用电类别“偷电”?法院判了
香港学生在中山的一场法治之旅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